防火门耐火限定的判定是以下规定的任一判定条件出现时,则表明试件的耐火限定已经达到。
1)丧失完整性,
a)试件背火面出现火焰并持续达10s或10s以上;
b)棉垫开始出现着火;
c)试件垮塌或穿透开口形成或门锁等机械装置发生破坏。
2)丧失隔热性
a)试件背火面平均温升 达到140°C;
b)试件背火面较高温升 达到180°C;
c)门框背火面较高温升 达到180°C;
d)试件背火面的热辐射强度超过临界热辐射强度(人员停留5s钟,临界热辐射强度为0.96W/cm²; 人员停留3s钟,临界热辐射强度为1.05W/cm²)